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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sbxsjj1 -/2022-0101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25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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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双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构,加挂双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牌子。

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

3.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5.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9.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

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

15.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16.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17.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18.负责知识产权职责和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专利执法职责。

19.负责盐业执法职责。

20.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以助力复工复产为契机,继续推进“企业开办三天行动”、“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电子化登记、简易注销登记等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27户,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72户;办理企业全程电子化执照84户,个体全程电子化执照545户;办理股权质押10件,其中设立6件,注销4件,出质股权金额1821万元,被担保债权955万元。

2)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再创新高。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469户(其中企业新增257户、农专新增56户、个体新增1156户),注销399户(其中企业注销83户、农专注销24户、个体注销292户),净增长1070户(其中企业净增174户、农专净增32户、个体净增864户),完成净增长935户工作任务的114.43%。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10297户(其中企业2039户、农专506户、个体7752户),完成市场主体总量达10000户工作任务的102.97%。

3)标准化认证认可和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确定6家县内重点中小企业作为质量技术服务对象,走访和调研企业16家,提供质量技术服务32人次,发放调研问卷7份,开展培训29人次,帮助4家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解决问题23个。二是继续推进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双柏县辖区共有10家企业公开执行标准40条。三是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和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监督检查。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3家,检查覆盖率50%;排查我县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无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6个、电动自行车30台。四是认真开展认证乱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生产企业21家次,销售门店31家次;对1家获得认证认可的企业开展省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检。五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0年以来,对我县辖区内1家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和回访,巡查回访覆盖率100%;出动执法人员212人次,检查口罩、成品油、建材、改装车、特种防护产品、纤维制品、电动自行车、农资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125户次;完成工业产品抽检54个批次,完成抽查计划的106%,合格率98%;开展家电能耗、洁具水效等州级抽检6个批次。

4)计量监管和计量服务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对县城区371台、件在用秤类计量器具进行集中检定,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当场责令停止使用;配合州质检中心检定县烟草公司乡镇烟叶收购点计量器具20台件。二是严格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工作。完成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9个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个批次,合格率78%,对抽检不合格的2家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三是按时申请计量标准检定。四是开展验光配镜行业监督检查。共检查验光配镜企业4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2台件,经检验4家验光配镜企业在用验光配镜计量器具均检定合格。

5)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强化。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45人,车辆48台次,检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0家,液化气经营户14户次,设备260台次,车用气瓶96台次,发现安全隐患36起,已经落实整改34起,2起正在整改中,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集中整治电梯使用单位13家、锅炉使用单位6家、车用气瓶使用单位2家、天然气管道使用1家;开展起重机械、液化气钢瓶、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电梯安全专项整治1次;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59起,办理设备注册登记特种设备51起,办理特种设备报停48起,办理特种设备注销4起,配合环保部门淘汰燃煤锅炉4台,办理特种设备安全违法案件1件。

6)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2020年以来,新申请注册商标78件,新增加有效注册商标50件;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双柏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新增授权专利39件(其中发明专利1件),发明专利有效量12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仅为0.75件。全县共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个,云南名牌产品2个,云南老字号1个,绿色饭店3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个,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8个,绿色食品认证45个,有机食品认证15个,县政府质量奖4户,质量走廊省级示范单位1家。

2.强化监管,严守防线,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1)扎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指导。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初审3家,参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现场核查3家。二是强化抽检监测作用。完成抽样送检674批次,不合格8个批次,合格率达98.9%,公示抽检信息104期,按时完成2020年国抽、省抽、州抽、县抽全部任务。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以“保健食品”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和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为重点,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0人次,车辆48台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05户次,学校食堂80个次,食品经营单位799户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67户次,受理食品申(投)诉、举报2件,处理2件;对全县105所学校进行培训指导,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2班次,培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1795人次;开展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宣传活动26场次,接待群众咨1000余人,发放《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基本常识》宣传挂4000余份、粘贴500余份,制作宣传视频1个,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1期,播发宣传信息上万条。

(2)扎实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一是认真组织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全覆盖验收。按照《双柏县2020年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方案》任务安排,对全县104家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进行验收,达标率100%。二是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出动执法人员1379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284户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三是认真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97人次,执法车辆150台次,指导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整改药品风险隐患56个;对县疾控中心和10家疫苗接种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摊点2个、医疗器械体验店3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检查经营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经营企业及使用特殊药品的医疗机构54户次,督促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整改风险隐患5个;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65户次,责令化妆品经营企业整改风险隐患33个;配合州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器械飞行检查3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户次;开展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9户次,下发药品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8户次,并对使用单位和经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四是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2020年,完成药品抽样任务34批次、医疗器械省抽任务2批次、化妆品国家抽检任务3批次。五是认真做好“三项监测”收集评价上报。截至目前,共收集评价上报“三项监测”数据148例(药品不良反应10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5例),完成134例任务目标的110.44%(其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任务完成率106%,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任务完成率125%,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完成率115%)。六是深入推进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共受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材料 57户,完成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现场核查57户,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57户,《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完成率100%。

(3)不断优化市场环境秩序。一是深入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市场内经营户明码标价共7大类249个固定摊位,促进买卖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二是扎实抓好广告和网络监管工作。监测非法集资广告、互联网广告、公益广告、户外广告400多条次;开展网络平台监管检查698户次,完成对州下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公示任务1户。三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出动执法人员710人次,检查肉类经营户2240户次,检查超市310个次,检查农贸市场125个次,检查冷库56个次,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台账490份,与经营者签订协议书(或发出整改通知书)385份。四是严格价格监管。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价格投诉举报16件,上报价格监测报告11份;监督清退4个物业管理公司多收电费64600元;跟踪清退我县人防部门违规收费67847元;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头盔经营户25户,发放《关于维护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32份。五是有序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和跨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共归集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共计10383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759条;完成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1项,抽查、录入公示市场主体163户;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9次,抽查、录入公示监管对象263户。

3.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战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党委书记、局长为双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制定工作方案,成立5个专项工作组和3个工作专班组,负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2)加强疫情防控用品监管,全力稳定市场秩序。强化对口罩、消毒药剂、体温计等防控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的价格监测和监管,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共检查药品经营户934户次,口罩经营户844户次,消毒杀菌用品户770户次。

3)全力保障民生,加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监测。不间断开展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做好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各类市场生活物资供应充足,未出现断档、脱销等问题。

4)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采集海产品经营场所新冠核酸检测样品18份、从业人员新冠核酸检测样品4份、海产品新冠核酸检测样品61份送检,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停售和封存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14Kg;对全县12户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进行全面清查,严禁野生动物及制品流向市场、流向餐桌,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检查食品经营户1356户次,餐饮经营户914户次,其他经营户780户次,监督取消集体聚餐、宴席218场。

5)护航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严格落实省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系列扶持政策,既当好疫情防控守护者,又当好复工复产护航人,指导市场主体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技术方案,积极帮助各行各业市场主体逐步恢复营业生产,为全县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我县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率为100%。

4.围绕中心,主动作为,扎实推动“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1)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班组和综合协调、纪律督查、责任包保区、片区包保六个工作组,明确责任领导、工作职责,建立牵头统筹有人管、专项行动有人抓的组织架构和推进协调机制。

2)加强宣传发动。发放《双柏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净餐馆)告知书》《关于使用公筷公勺的倡议书》《双柏县弘扬节俭美德 杜绝餐饮浪费倡议书》等相关宣传材料7500余份;餐馆内张贴“致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一封信”和“净餐馆”宣传画1000余份;发放《双柏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管集市”告知书》7210余份,清理收缴非法小广告160条,开展经营户教育培训4次。

3)对标对表抓推进。“净餐馆”方面,全县“净餐馆”专项行动应完成城区和重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305家达标任务,已经完成达标305户,总达标率100% ,其中:中型以上餐馆达标6户,学校食堂达标13个,达标率100%;小型餐馆达标187户,达标率100%;其他单位食堂达标14家,达标率100%;餐饮类食品摊贩达标85户,达标率100%;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0份。“管集市”方面,与市场主体签订责任书1份,与市场内经营户签订承诺书153份,清理占道经营211户次,清理垃圾153吨,拆除乱搭乱建700平方米,清理收缴非法小广告160条,建设洗手设施9个。双柏县兴贸路农贸市场已上报纳入省局“互联网+管集市”监管系统平台达标验收,目前已按照14项一级指标62项达标标准全部系统申报完毕,待省局审核验收。

5.建立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出动检查人员820人次、检查经营户1560户次、集贸市场75个次,办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涉黑涉恶线索2条、州市场监管局交办涉黑涉恶线索1条、检察建议2件。

6.强化民生执法,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是通过日常监管和充分发挥好“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一年来,依法受理和处置各类申(投)诉、举报66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店20个。二是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三是认真开展“绿滇2020”、“国门利剑2020”、“蓝天2020”等打私专项行动。四是扎实有效开展“双打”工作。五是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54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数量与上年相比减少4人,减少原因为原在职人员2020年有4人退休。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与上年相比不增不减。

实有车辆编制6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4辆,特种业务车辆1辆,应急通讯车1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与上年一致。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31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2.21万元,占总收入的9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63万元,占总收入的0.35%。2020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1,316.84万元,比上年增加75.92万元,增长6.1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2020年人员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加(县委县政府实施绩效管理,公务员调整了绩效奖励,新增核拨我局60人2018年优秀档次综合绩效奖)120万余元;另一方面项目拨款减少44万余元(如以下项目仅在2019年实施,2020年未实施,一是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州级补助经费20万元;二是鄂嘉所基建经费40万元),两项相抵本年收入略有增加。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2.2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65%。比2019年增加84.02万元,增幅为6.84%,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县委县政府实施绩效管理,公务员调整了绩效奖励,新增核拨我局60人2018年优秀档次综合绩效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31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76万元,占总支出的94.37%;项目支出74.23万元,占总支出的5.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20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1,317.99万元,比上年减少10.94万元,下降0.8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2020年人员正常增资,以及五险缴费增加,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另一方面项目支出减少,两项相抵本年支出略有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原因为如以下项目仅在2019年实施,2020年未实施,一是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州级补助经费20万元;二是中央补助食品药品安全快检车经费50万元;三是鄂嘉所基建经费4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3.76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6.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4%。

2019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15.51万元,基本支出增长率为10.24%,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正常增资,以及五险缴费增加,县委县政府实施绩效管理,公务员调整了绩效奖励,2018年我单位综合绩效考核为优秀档次,奖励经费增加,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23万元,比上年减少104.57万元,降58.48%,降低原因为2020年拨入项目经费减少,支出减少。如2020年无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州级补助经费20万元、中央补助食品药品安全快检车经费50万元、鄂嘉所基建经费40万元等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4.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2019年相比增加25.29万元,增长1.9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2020年人员正常增资,以及五险缴费增加,2020年新增核拨我局60人2018年优秀档次综合绩效奖120万余元,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另一方面项目拨款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两项相抵本年支出略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7%。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市场监管事务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50.19万元(退休人员工资中地方财政负担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8.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06万;就业补助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为创业担保“贷免扶补”方面工作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9.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6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67.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75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25.61%。

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1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2.75万元相比,减少18.57万元,节约81.62%,具体明细情况分析:车辆运行维护费3.45万元,相比减少16.45万元,节约82.64%;公务接待费2020年为0.73万元相比少2.12万元,节约74.45%。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因财政拨款资金有限,年初预算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仅部分得以报账列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9.3万元,下降93.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增不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58.67万元,下降9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46.25%。减少原因:一是2019年新购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价格46.87万元,2020年无新购车辆,同时因财政拨款资金有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仅部分得以报账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二是2020年因财政拨款资金有限,公务接待费仅部分得以报账列支,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万元,占82.59%;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占17.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数。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食品药品抽检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工作中,相关上级和友邻县市每月到我县检查考核“净餐馆”和“管集市”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4万元,具体为:办公费27014.68元,水费11208.30元,电费9980.86元,邮电费39503.73元,物业管理费2748元,差旅费129459元,维修(护)费5950元,会议费7280元,公务接待费7281元,劳务费29250.2元,工会经费117466.75元,车辆运行和维护费27689.67元,其他交通费用44835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8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33378.20元,下降3.68%,减少原因:一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以及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是2020年退休4名公务员,其他公务交通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539.37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万元,固定资产332.51 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6.69万元,无形资产0.57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8万元,较上年减少10.43%(减少主要原因为一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二是累计结转结余项目减少,银行存款减少)。固定资产332.51万元,较上年减少36.13万元,降低10.28 %(减少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占资产总额61.65% ; 在建工程 196.69万元,较上年增长10.10 % , 占资产总额 36.47% ; 长期投资 0 万元 ,占资产总额 0.00%; 无形资产 0.57万元,较上年降低0.39% ,占资产总额0.1%。2020年,无处置房屋建筑物、车辆和报废报损资产情况。出租房屋167平方米,系办公楼一楼铺面,办公与出租为一幢统一建筑物,账面原值未单独区分核算,上缴2019年资产使用收入1.82万元,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减免租金规定,延长租期,未收取租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9.37

9.6

332.51

136.97

63.37

0

132.17

0

196.69

0.5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具体为2020年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一批,价值106560元,所有政府采购授予双柏县本地2户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56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201841401111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9230341009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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